一、工作纪律
1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。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、监察人员,如遇自己的配偶、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,要主动向学校或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提出回避。若未回避,一经发现,将对工作人员进行违纪处理。
2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。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、监察人员不向考生和家长透漏复试命题、阅卷、面试教师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。不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录取过程中讨论的有关内容和细节。
3、复试命题科目的试题、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开考前属于机密级材料,负责命题的教师及负责审核、印刷、分装、保管试题的涉密人员,要自觉做好保密工作,考前签署保密承诺书,不得向任何人、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内容或试题范围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4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。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严格按照各阶段测试程序进行,客观、公正地开展工作。若招生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产生争议,要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。对需要仲裁的问题,实行集体决策制度。
5、参加政治审查、体格检查、确定复试名单、参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及工作人员,要加强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面的文件学习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;严肃招生纪律,坚决抵制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,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社会声誉。
6、自觉接受监察人员监督。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自觉接受并配合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。
7、录取工作完成后,在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完成前,严禁导师私自联系、拉拢学生,一经发现,证据(电话录音、邮件、人证或者物证等)确凿情况下,将停止其1年硕士生招生资格,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违纪处理。
二、廉洁自律
1、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馈赠,包括礼金、礼品(现金、购物卡、礼品卡、代金券、玉石、书画、金银首饰等)。
2、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(用餐卡、健身卡、娱乐卡等)。
3、不向考生和家长承诺或许愿;不向考生和家长暗示或索要钱财。
4、不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拉拢生源以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。
5、不做任何有悖招生公平公正的各种私下活动(打招呼、递条子等)。
三、严肃责任追究
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,均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,违反者视情节轻重,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、政纪、直至法律责任。凡属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违规录取的考生,一经发现,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。
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,牢固树立“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,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”的观念,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,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;造成严重后果的,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。
四、未尽事宜
其它未尽事宜,由9778818威尼斯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9778818威尼斯
2018年3月20日
9778818威尼斯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
组长:潘华
副组长:侯建朝
成员:杨太华 马晓青 孙建梅 杨迎春 胡伟 侯建朝 谢品杰 孙波 孙佳佳
9778818威尼斯研究生招生纪律监察小组
组长:欧阳元煌
副组长:周维刚
成员:汪洋、张双甜、李春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