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9778818威尼斯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就做好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1、评选对象
(1)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
9778818威尼斯本科生在读三年级以上(含三年级)学生具备申请资格,二学位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,且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。
(2)励志奖学金
n 本科(含第二学士学位)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学生具备申请资格,
n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是经2023-2024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;
2、奖励标准
n 国家奖学金每人标准8000元
n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标准5000元
n 上海市奖学金每人标准8000元
3、奖励要求
同一学年内,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。
4、基本申请条件:
(1)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:
n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n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n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;
n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n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%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;
n 具体申请条件,参见《9778818威尼斯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》、《9778818威尼斯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》。
(2)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:
n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n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n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;
n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n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综合测评成绩优良,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;
n 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;
n 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n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;
n 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,愿意通过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;
n 具体申请条件,参见《9778818威尼斯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》。
5、评选名额
国家奖学金 2名
上海市奖学金 4名
国家励志奖学金 56名
6、评选流程
(一)第一阶段:学生申请,即日起至9月14日16点
1、申请国奖、上奖的同学:请填写材料,《(2023-2024学年)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2023年新表)、《(2023-2024学年)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见附件)填写要求见附件《填写要求》,电子版提交辅导员初审。同时,申请国奖、上奖的同学填写下述链接:https://www.wjx.cn/vm/wFLOUNH.aspx。
年级组长组织本年级辅导员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选,根据入校后成绩和综合测评以及综合表现进行初选,按照学院最终通知的候选人分配名额,各年级筛选初选人,进入答辩环节。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,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组长,全体经管学院辅导员为组员。组织初选人进行答辩,答辩最终成绩=平时成绩(占比60%)+现场答辩成绩(占比40%)。平时成绩为初选人入校后学业成绩+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(百分制)。
2、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:请填写材料《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填写要求见附件《填写要求》,电子版提交辅导员初审。年级组长组织本年级辅导员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选,根据入校后成绩和综合测评以及综合表现进行初选,按照学院最终通知的候选人分配名额,各年级筛选初选人,上报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。
(二)第二阶段:学院组织审核,9月14日-9月18日
辅导员进行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后提交学院进行答辩环节;
(三)第三阶段:学院组织答辩,9月19日(预计)
符合申请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的同学需进行答辩,答辩时间初步定在9月19日,若时间有调整,将通过辅导员另行通知。
(四)第四阶段:公示上报
完成答辩评选后,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,并提交学院进行审核后上报学校,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。
7、补充说明
如发现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,获奖后有违反校规校纪等行为者,将上报学校取消获奖资格。
9778818威尼斯
2024年9月11日